山西焦煤与六大钢企签订中长期合同

  23日下午,山西焦煤集团与河钢、首钢、鞍钢、宝钢、马钢、华菱钢六大钢铁集团在京签订了2017年炼焦煤中长期合同。这是继前期神华、中煤能源与五大电力集团签订动力煤中长期合同后又一领域的重大突破。

  签约仪式上,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鼓励支持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对于签订中长期合同并诚信履约的企业,有关方面将在运力上予以优先保障,在安排先进产能释放时予以倾斜;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的,将予以积极协调,尽量减轻煤钢双方损失;将加强相关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营造合同执行的良好社会环境。

  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钢铁煤炭出现价格过快上涨的情况,但目前的供需基本面并不支持钢铁煤炭价格的大幅度上涨。双方此时签订中长期合同,表明了对市场走势的理性判断,表明企业更加注重中长期战略性利益,通过沟通和协商,实现互利共赢。

  据介绍,协议双方商定了“基准价加级差”的灵活定价方式,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对数量大、运距远、还款快的客户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其中,基准价较充分反映了煤矿的生产成本和用户的承受能力,兼顾了双方利益诉求,可以有效减少分歧矛盾,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

  从国际经验看,大宗物资交易采取中长期合同是通行做法。电煤和炼焦煤中长期合同的签订,不仅实现了与国际大宗物资交易规则的实质性接轨,同时也有利于上下游企业生产组织,减少供需波动,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优化运力配置,减少运输资源浪费;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实施去产能;有利于降低企业和社会成本,提高整体经济效益,实现煤钢运多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