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6月6日财经资讯

济钢领导班子调整
6月2日,山钢集团公司党委召开济钢集团干部会议,宣布集团公司党委调整济钢集团领导班子部分成员的决定:山钢集团公司党委、山钢集团公司决定薄涛任济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徐有芳不再兼任济钢集团党委书记、委员,董事长、董事职务,推荐李长青为济钢集团副总经理人选。这次对济钢集团领导班子部分成员进行调整,是山钢集团党委统筹考虑,从济钢产能调整、山钢转型发展大局和当前实际工作需要出发,经过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

河北省称要坚决肃清“地条钢”
6月5日上午,河北省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当前工作,部署下步工作。会议强调,坚持以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为牛鼻子,全面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要紧盯年度目标,加快工作进度,坚决落实“四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坚决肃清“地条钢”,确保落后产能应去尽去、“僵尸企业”应退尽退,做好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工作。要着力解决好影响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结构性问题,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在改革创新、开放合作中加快实现新旧动能转换。要加强经济运行调度,逐月点评、严格考核,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改善营商环境。

南非将设立15亿兰特钢铁竞争力基金
南非经济发展部部长帕特尔日前在议会表示,将设立15亿兰特钢铁竞争力基金用于帮助符合条件的钢铁部门下游产业企业提供自身竞争力。南经济发展部将出资9500万兰特资金作为基金的种子融资,这将尤其为钢铁产业的小企业提供帮助。帕特尔还表示,南工业发展公司(IDC)也将为此提供资金。

台塑越南河静钢铁厂生产出首块板坯
台塑集团越南河静钢铁厂(FHS)在5月29日1号高炉成功点火后,生产出首块板坯。这标志着越南第一家拥有高炉的综合钢厂生产出自己的板坯,也意味着FHS不久将使用自己的板坯轧制出热卷,使越南摆脱全面依赖热卷进口的局面,同时也替代中国台湾中钢公司供应的板坯。

不公平的钢铁制品贸易案有加剧之势
一些受到钢材反倾销制裁的国家和企业转而扩大钢铁制成品出口,避免被征税。鉴于此,拉美钢协(Alacero)和一些企业加强了对钢价值链产品的进口监控,积极维护市场。这可从拉美政府解决的高达59起调查案中得到证明,其中39起是针对中国,另外还有14起调查案仍在进展中,其中12起是针对中国钢材。

乾成工矿设备制造厂等“地条钢”企业被关停
相关部门对乾成工矿设备制造厂、金刚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4家钢铁生产企业集中开展突击检查。经调查发现,这4家企业总占地面积约9300平方米,总投资额约650万元,总年产量约8800吨,主要产品为铸球、钢段等钢材制品。4家企业分别存在原辅材料露天摆放、污染防治设备未正常使用、无污染防治设备、私自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无环评和验收手续等违规生产现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部门对4家企业进行关停,去产能近万吨。4名企业负责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密集落地
继今年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发布以来,近期,京津冀“2+26”城市大气污染一揽子政策陆续落地,除了出台《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启动、环保部督查持续推进之外,河北、山西等地以及国家电网等相关企业也纷纷发布供暖、电能替代等相关规划。在此背景下,煤改电、煤改气加速推进,相关领域市场机会爆发进入倒计时。
进入6月,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政策持续趋严,“2+26”城市新建项目已开始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为加强和深化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深改组推动京津冀区域拟建设跨区环保机构。2017年“大气十条”地方政府考核在即,京津冀区域治理将成为今年环保治理的重中之重,预期相关政策仍将持续趋严。

短期内沿海煤市难言乐观
6月3日,秦皇岛港下锚船降至39艘,黄骅港下锚船降到29艘,两大主力港口下锚船数量不多,且后续预报船舶也保持低位。进入6月份,下游煤炭需求保持弱势,电厂拉运国内煤炭不积极。从月初煤炭市场运行情况看,下游低迷的煤炭需求和电厂刚性的采购,难以提振沿海动力煤市场,更无法支撑煤价止跌企稳并迅速回调。

财政部再堵地方融资“后门”
6月2日晚间,财政部发布《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利用或虚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为建设工程变相举债;对于政府购买服务使用范围列出一个负面清单,严禁将铁路、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通知》要求,各省财政厅报经省级政府批准后,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全面摸底排查本地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督促相关地区和单位限期依法依规整改到位,并将排查和整改结果于2017年10月底前报送财政部。

重庆出台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做出包括分类、认定、追责、处置在内的系统安排,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在执行层面,预案要求建立分层负责机制,市政府对全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区县属地管理。跨区县处置由区县协商办理。涉及市外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由市政府或有关区县牵头办理。按照风险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将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